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食药监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员(药物分析) 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员(药物分析) 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5 22:22:36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院(药物分析)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桂药监函〔2025〕611号)要求,为保证竞赛各项技术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员(药物分析)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员(药物分析)

  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文件

   

  一、技术描述

  (一)项目概要

  本次竞赛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等药品检验队伍技术能力水平,增强药品安全质量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更好地服务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知识与能力要求

  本次竞赛主要考察以下能力:

  1、理论基础知识能力,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标准化计量基础知识、化学基础知识、仪器分析基础知识。

  (2)安全基础知识:实验室安全操作知识、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消防安全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检验过程废水、废气、废料处理知识。

  (4)药物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实验室质量管理。

  2、实际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样品称量、溶液制备、仪器操作、原始记录书写、结果计算。

  二、试题与评判标准

  (一)试题命制标准、竞赛项目及样题

  1.试题命制标准

  以《药物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三级/高级工以上技能标准要求命题。

  2.竞赛项目

  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要求选手独立完成。(1)理论知识竞赛为闭卷考试,采用答题卡作答。内容包含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计量知识、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实验室质量管理及安全等。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要求选手根据现场提供的作业指导书,独立完成实验操作。竞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操作内容包括供试品称量、供试品溶液制备,第二阶段内容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结果计算。

  3.样题

  (1)理论知识竞赛试题样题:

  单选题:

  药品检验操作规范的英文简称是()

  A、GSP      B、SOP      C、GMP       D、GCP

  多选题:

  药用辅料的作用有()

  A、使制剂成型                B、使制备过程顺利进行

  C、降低药物毒副作用          D、提高药物疗效

  判断题: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的机构是国家药典委员会。

  A、对      B、错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试题样题:

  【含量测定】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1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约30mg,置250ml量瓶中,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A对照品约30mg,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6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在310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样品中A的含量。

  4.公布方式

  本项目为提前公布竞赛样题,正式赛题不做公布。

  (二)竞赛项目时限、分值及权重

  竞赛项目时限、分值及权重见表1。

  表1  竞赛项目时限、分值及权重

  

  

  序号

  项目

  竞赛时限

  (分钟)

  分值

  (分)

  占总成绩权重(%)

  1

  理论知识竞赛

  60

  100

  30

  2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一阶段:供试品称量、供试品溶液制备

  25

  45

   

  70

  第二阶段: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结果计算

  25

  55

  (三)评判标准

  1.竞赛评分标准:

  (1)理论知识竞赛

  裁判采用阅卷系统按照试题分值评分。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竞赛分为两个阶段,裁判员分别按照评分标准(表2、表3)对参赛选手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表2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第一阶段评分标准

  

  

  项目环节

  评分标准细则

  分值

  1.实验准备

  按进行实验操作前做实验准备工作,包含实验人员的衣着要求和仪器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2.天平取样

  规范使用电子天平。天平使用不当及称量过程违反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7

  按药典精密度要求,规范称取供试品重量。

  3

  3.溶液配制、稀释

  正确理解题目要求,配制相关溶液。

  1

  规范完成浓溶液溶解、定容等操作步骤。根据操作各环节违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5

  正确使用移液管转移并稀释、定容。根据操作各环节违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1

  4.后续工作

  完成溶液配制后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5.其他

  违反实验操作要求,出现不规范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合计

  45

   

  表3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第二阶段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细则

  分值

  1.实验准备

  按进行实验操作前做实验准备工作,包含实验人员的衣着要求和仪器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的操作

  正确使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根据仪器使用各环节违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2

  3.空白测定

  正确进行空白测定。根据空白测定各环节违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6

  4.样品测定

  正确进行样品测定。根据样品测定各环节违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5.后续工作

  完成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后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5

  6.原始记录

  正确书写计算公式。

  4

  准确填写计算和修约结果。

  12

  计算结果的准确度判定

  8

  原始记录书写清楚,卷面干净,整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合计

  55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评判方法:由裁判长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每位裁判负责执裁的赛场及工位。每位裁判员对所在工位的选手按照操作进行现场打分,并对自己评分的结果签字确认。

  3.竞赛计分规则:个人总成绩按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与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公式为个人总成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0.3+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成绩×0.7。团体总成绩由代表队2名队员个人总成绩相加确定。

  4.竞赛排名规则:依据个人总成绩高低排出个人名次,不设并列名次。当个人总成绩相同时,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排名。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亦相同,以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用时短者列前。

  依据团体总成绩高低排出团体名次,不设并列名次。当团体总成绩相同时,以2名选手实际操作技能成绩之和排名。实际操作技能成绩之和仍相同时,以2名选手实际操作技能成绩最高分排名。仍相同时,以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用时短者列前。

  5.竞赛成绩公布:竞赛全部结束后,竞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通过通告栏进行公布,并交由竞赛组委会在闭幕式上公布。

  三、竞赛细则

  (一)裁判人员工作要求及分工

  1.裁判工作制订原则:竞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按照各项评分标准的要求,依据参赛选手整体表现综合评定,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技能水平。

  2.裁判员选聘:裁判长由组委会聘任。裁判长组建裁判组,执行裁判长负责制。

  3.裁判员人数:总人数为19人,其中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

  4.裁判安排:

  理论知识竞赛:安排2名裁判,由裁判长指定其中一名任裁判组组长。裁判组组长负责在监督员监督下拆封试题及答题卡,宣布竞赛开始与结束、处理竞赛中发生的突发情况。裁判组在监考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赛场监考工作。本项竞赛结束后,裁判组采用阅卷系统按照试题分值评分。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第一赛场与第二赛场的裁判组各安排9名裁判,由裁判长指定每一赛场的裁判组组长。其余裁判执裁的赛场及工位,由裁判长组织抽签确定。每一赛场裁判组组长负责宣布本赛场竞赛开始与结束,监督裁判员的工作及处理裁判员无法处理的突发情况。其余8名裁判员依据评分标准对所在工位的选手的操作进行现场打分,并对自己评分的结果签字确认。

  5.成绩统计方法:裁判组组长对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裁判员的评分表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监督员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全部结束后,由裁判长解密并还原选手参赛编号。竞赛统分员依据竞赛计分规则计算选手个人总成绩及团体总成绩。裁判组依据竞赛排名规则排列个人及团体竞赛名次,名次结果由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6.成绩审核方法:为确保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二)竞赛流程及日程安排

  1.抽签及竞赛流程

  (1)抽签分组

  召开竞赛预备会后,采用广西职业技能竞赛系统抽签确定选手参赛编号,编号为 001~076(以系统最终确定的编号为准),根据参赛编号由低到高顺序分组。每8人分为一组,如001~008为第一组,009~016为第二组,以此类推。

  (2)抽签工位号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时,选手进入候考室后,由加密工作人员组织每组选手抽签确定工位号,替换选手参赛编号。加密工作人员在《加密记录表》中填写加密记录后,当即装入加密结果信封中并粘贴封条,交由监督员保管。所有加密结果信封的封条均须加密工作人员和监督员签字。待所有选手完成竞赛后,监督员将加密结果信封交由裁判长解密并还原选手参赛编号。

  (3)理论知识竞赛流程

  选手到达检录区检录→携带的电子物品和资料(包括手机、智能手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按参赛编号进入考位就座→裁判组组长宣布注意事项→裁判组组长在监督员监督下拆封试题及答题卡→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及答题卡→根据指令选手开始答题→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组组长给出时间提示→裁判组组长宣布竞赛时间到(提前完成竞赛的选手交卷后离开赛场)→选手离开赛场。

  (4)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流程

  选手到达检录区检录→携带的电子物品和资料(包括手机、智能手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进入候考室按参赛编号就座→每组分别抽签确定工位号→等待比赛→引导员带队进入读题准备室→读题时间15分钟→引导员带队进入第一赛场→裁判与选手确认工位号→根据裁判组组长指令开始第一阶段操作→裁判组组长宣布第一阶段竞赛时间到→裁判员记时→引导员带队进入第二赛场,选手需带上制备的待测溶液→裁判与选手确认工位号→根据裁判组组长指令开始第二阶段操作→裁判组组长宣布第二阶段竞赛时间到→裁判员记时→引导员引导选手至指定区域休息。

  每一阶段竞赛结束前5分钟,裁判组组长给出时间提示。提前完成实验操作的选手自己报告“操作完毕”并在原地等候,裁判员应停止计时并记录结束时间。

  2.竞赛日程(以正式公布的竞赛手册为准)

   

  表4 竞赛日程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参加人员

  地 点

  11月24日

  (周一)

  14:00-16:00

  现场报到、领取竞赛资料

  全体人员

  世纪君悦大酒店大堂

  16:00-18:00

  召开赛前预备会及选手参赛编号抽签

  领队

  世纪君悦大酒店四楼向阳厅

  16:00-17:00

  赛场安全检查及封场

  竞赛工作人员

  世纪君悦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自治区药检院A203、A207

  11月25日

  (周二)

  08:10-08:25

  开幕式入场

  全体人员

  世纪君悦大酒店二楼大观厅

  08:30-09:00

  开幕式

  全体人员

  09:00-09:20

  合影

  全体人员

  09:20-09:50

  理论知识竞赛检录

  全体参赛选手

  世纪君悦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09:50-10:00

  宣读理论知识竞赛注意事项、拆封试卷

  全体参赛选手

  10:00-11:00

  理论知识竞赛

  全体参赛选手

  13:15-13:30

  统一乘车前往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场地

  全体人员

  自治区药检院

  11月25日

  (周二)

  13:30-13:50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检录

  全体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学术报告厅

  13:50-14:00

  宣读实操技能竞赛注意事项,工位抽签

  全体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学术报告厅

  14:00-14:15

  读题准备

  第一组参赛选手

  读题准备室

  14:30-14:45

  读题准备

  第二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4:20-14: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一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4:50-15:1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一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二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5:00-15:15

  读题准备

  第三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5:20-15: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二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三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1月25日

  (周二)

  15:30-15:45

  读题准备

  第四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5:50-16:1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三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四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6:00-16:15

  读题准备

  第五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6:20-16: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四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五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6:30-16:45

  读题准备

  第六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6:50-17:1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五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六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7:00-17:15

  读题准备

  第七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7:20-17: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六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七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7:30-17:45

  读题准备

  第八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7:50-18:1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七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八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8:00-18:15

  读题准备

  第九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8:20-18: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八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九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8:30-18:45

  读题准备

  第十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8:50-19:1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九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二赛场

  第十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第一赛场

  19:20-19:45

  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第十组参赛选手

  自治区药检院二楼紫外室

  19:45-20:00

  统一乘车返回酒店并用晚餐

  全体人员

  世纪君悦大酒店餐厅

  11月26日

  (周三)

  08:40-08:55

  闭幕式入场

  全体人员

  世纪君悦大酒店二楼大观厅

  09:00-10:30

  闭幕式

  (颁奖仪式)

  全体人员

   

  (三)竞赛纪律及要求

  1.竞赛当日赛前10-30分钟到检录区接受检录。经过检录后方可进入赛场,未按时检录按弃权处理。不允许参赛选手携带任何电子物品和材料,包括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赛场,不能有竞赛作弊和影响赛场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记零分。

  2.检录完毕,选手进入候赛区等待,不可离开候赛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裁判长同意,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3.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时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竞赛,不得私自调换顺序,否则由监督组进行处理。

  4.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选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5.选手进入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赛场内,裁判员与选手确认竞赛工位号。确认完毕后,由各赛场裁判组组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员负责记录竞赛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各裁判员负责记录选手竞赛用时。

  6.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裁判不可以干扰选手操作,不对选手提问或干预竞赛过程,也不对选手的提问做任何解释或回答。

  7.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结束时间到达,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本赛场。

  8.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时,如选手提前完成操作并举手示意或口头报告操作结束,裁判员应停止计时并记录结束时间。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操作,应在原地等候至竞赛结束时间到。

  9.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时,如遇竞赛用物、设备故障或者影响竞赛进行等特殊情况,选手可举手示意,向裁判申请暂停竞赛;裁判收到信息后先暂停竞赛,听取陈述,商量后给予解决方案。

  10.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时,非选手个人原因导致竞赛中断,中断时间不计入选手竞赛时长,并予以补足。

  如属于选手个人理解问题,由裁判告知选手按照实际情况尽其所能继续竞赛,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

  11.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前10分钟,由赛场裁判组组长给予提示。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结束前5分钟,由赛场裁判组组长给予提示。

  12.选手着装自备:理论知识竞赛着装不作统一要求;实际操作技能竞赛统一着装为白色实验服(白大褂),衣服不能有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标识及标志,鞋子应不裸露脚背,不戴帽子,长发一律束起。

  (四)违规处理规定

  1.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竞赛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根据造成后果的程度,给予警告、酌情扣分或记零分等处分。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显露参赛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3.参赛选手有上述违规行为由裁判长记录在《2025年广西药物检验员(药物分析)职业技能竞赛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附件1)。

  (五)申诉与仲裁

  仲裁组以竞赛技术工作文件为指导,全程受理领队的书面申诉,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规范进行。仲裁组成员3人,设组长1人,仲裁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裁判、工作人员等有违公平的行为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每一竞赛项目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组递交申诉单(附件2)。申诉单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明确仲裁请求。申诉单须有提出申诉的参赛队领队签名。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对报告进行审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如不受理申诉,应说明理由。受理申诉后,仲裁组根据申诉事由,开展调查、听证,和裁决,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仲裁组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且立即生效。

  四、竞赛场地、设备、物品等安排

  (一)竞赛场地

  1.理论知识竞赛场地:包括检录区和理论知识赛场。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场地:等候区域包括检录区、候赛室;竞赛区域包括读题准备室、第一赛场、第二赛场;工作区包括录分与核分室、仲裁室、裁判休息室、材料准备室、医务室。

  参赛选手进入与离开考场通道分别隔离,不相互交叉。

  (二)赛场要求

  1.理论知识赛场

  赛场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可容纳约100人进行笔试,配备高清监控摄像头2台。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赛场

  赛场均为普通实验室,各配备8个工位,1个备用工位。配备高清监控摄像头4台

  (三)基础设备、物品清单

  1.理论知识竞赛赛场:每个考位提供草稿纸,选手须自带计算器、中性笔、2B 铅笔、橡皮擦等。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赛场:选手须自带计算器、中性笔、记号笔。

  (1)第一赛场

  每一工位配备仪器:电子天平(感量十万分之一),品牌为梅特勒-托利多,型号为XS205DU或XPR205DU或XSR205DU。

  配备的物品:待测样品、溶液A、溶液B、纯化水、称量瓶、容量瓶、移液管、量筒、具塞锥形瓶、烧杯、漏斗、玻棒、软毛刷、称量勺、称量纸、滴管、吸耳球、卷筒纸、滤纸、手套、废液瓶、待清洁筐、垃圾桶、记号笔、中性笔。

  (2)第二赛场

  每一工位配备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品牌为日本岛津,型号为UV2700或UV2700i,软件版本UV-Probe。

  配备的物品:溶液A、溶液B、纯化水、比色皿、比色皿架、擦镜纸、卷筒纸、滤纸、手套、废液瓶、待清洁筐、垃圾桶、记号笔、中性笔、白纸。

  除列出的自带物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赛场。另外,赛场配发的仪器及物品,选手一律不得带出赛场。

  五 、竞赛安全要求

  (一)安全操作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手套、实验服装。

  2.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

  3.参赛选手要熟悉掌握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和化学试剂特性,严禁进行具有安全风险的操作。

  4.严禁在竞赛场地内饮食。

  5.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赛场以外的区域,不准翻阅与竞赛无关的资料,不准操作、使用与竞赛无关的设备、仪器和试剂。

  (二)赛场安全保障

  1.裁判、工作人员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佩戴标志分别进入竞赛场地。

  2.裁判、工作人员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携带液体饮料、管制器械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竞赛场地;不准在竞赛场地吸烟。

  3.参赛选手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4.竞赛期间如发生火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参与扑救或有序撤离。

  5.竞赛期间一旦发生人员意外伤害或紧急突发病情,要服从现场救护人员指挥,医护人员要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遇有病情严重时,要尽快指派专人护送病人到医院进行救治。

  6.承办单位要做好大赛期间的疫情、火灾、伤病、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原文链接:http://yjj.gxzf.gov.cn/zwgk/fdzdgknr/ggtg/t261901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食药监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食药监资讯网 syj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